老陕攀登
标题:
zt:Open 与 Close Projec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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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老雷
时间:
2010-4-16 15:04
标题:
zt:Open 与 Close Project
台湾攀岩资料库
先解釋一些天然岩場的遊戲規則---
1.依據國際通則---天然路線開發者是有保留路線"首攀"的權利,可將新打的路線稱之"Close Project"(保留的路線計劃),也就是該路線不開放給其他人爬(會在第一個bolt處綁上紅繩子).一般來說保留到開發路線者"首攀"該路線為止 (通常6個月至1年都算是合理期限)
2.路線的"命名權"是由該路線的"首攀者"來命名.路線開發者是沒有權利替路線命名的.
因此路線開發者為了要能替路線命名,通常會在該路線的第一個bolt上綁上紅繩子,表示該路線是條"Close Project"(保留的路線計劃),別人暫時不能先爬.
對於"Close Project",一般的攀岩者當然可以不去理會照樣爬該路線,美國就曾經發生過因為偷爬別人的"close project",而遭受到槍擊的事件.當然台灣這種事不大可能會發生.因此天然岩場的"遊戲規則"只能基於互相尊重的方式大家一起來遵守.
因此小壁虎的意思是要----保留第一洞路線開發後路線的"首攀權"(就是他人無權去爬),但他又希望不要限制得太死,而能讓大家都可以去試試爬看看路線如何,因此才會寫說"請大家要試爬前先技術性的fall一下."
名詞解釋---
Project(路線計劃)---大部分是指運動攀登的路線,該路線已打好bolt,尚未有人"完攀"(leading,不墬落,一次爬完)該路線
Open Project(開放的路線計劃)---路線bolt打好後, 開放給任何人爬,首攀者有權位該路線命名.
Close Project(保留的路線計劃)---路線bolt打好後, 路線開發者不開放給別人爬,會在路線第一顆bolt上綁上紅繩子.通常保留半年至一年是很合理的時間.
以下提出一些想法,但前提是:大家願意去遵守"約定成俗"的規則.(什麼是"約定成俗"這又會有另外的爭議了.)
我的想法----"尊重第一位著手去開發該路線的人"
開發路線的人可能是用"傳統攀登"或"人工攀登",用leading爬上去了當然就算(從旁邊架繩用Top-roping爬上應該不算是真正的首攀),如果之後又有其他人為這條路線打上bolt,應該要尊重當初以"傳統攀登"或"人工攀登"爬上的首攀者所命的名為主.
如果一開始開發路線者是要打上bolt,那之後的人應該要尊重該開發者,不要再重複性的打上其他的bolt,也不要用傳統攀登的方式去首攀.
但如果開發者表明了要開發某條路線,之後花了好幾個月都還沒把bolt打上去,這樣不應該;如果打好bolt後,設為close project,3-5年過了還爬不上去,卻也不開放給他人爬,這樣也是不應該.
作者:
逛山
时间:
2010-4-16 15:10
大锅能不能用word转换个简体的!
作者:
逛山
时间:
2010-4-16 15:33
台湾攀岩资料库
先解释一些天然岩场的游戏规则---
1.依据国际通则---天然路线开发者是有保留路线"首攀"的权利,可将新打的路线称之"Close Project"(保留的路线计划),也就是该路线不开放给其它人爬(会在第一个bolt处绑上红绳子).一般来说保留到开发路线者"首攀"该路线为止 (通常6个月至1年都算是合理期限)
2.路线的"命名权"是由该路线的"首攀者"来命名.路线开发者是没有权利替路线命名的.
因此路线开发者为了要能替路线命名,通常会在该路线的第一个bolt上绑上红绳子,表示该路线是条"Close Project"(保留的路线计划),别人暂时不能先爬.
对于"Close Project",一般的攀岩者当然可以不去理会照样爬该路线,美国就曾经发生过因为偷爬别人的"close project",而遭受到枪击的事件.当然台湾这种事不大可能会发生.因此天然岩场的"游戏规则"只能基于互相尊重的方式大家一起来遵守.
因此小壁虎的意思是要----保留第一洞路线开发后路线的"首攀权"(就是他人无权去爬),但他又希望不要限制得太死,而能让大家都可以去试试爬看看路线如何,因此才会写说"请大家要试爬前先技术性的fall一下."
名词解释---
Project(路线计划)---大部分是指运动攀登的路线,该路线已打好bolt,尚未有人"完攀"(leading,不墬落,一次爬完)该路线
Open Project(开放的路线计划)---路线bolt打好后, 开放给任何人爬,首攀者有权位该路线命名.
Close Project(保留的路线计划)---路线bolt打好后, 路线开发者不开放给别人爬,会在路线第一颗bolt上绑上红绳子.通常保留半年至一年是很合理的时间.
以下提出一些想法,但前提是:大家愿意去遵守"约定成俗"的规则.(什么是"约定成俗"这又会有另外的争议了.)
我的想法----"尊重第一位着手去开发该路线的人"
开发路线的人可能是用"传统攀登"或"人工攀登",用leading爬上去了当然就算(从旁边架绳用Top-roping爬上应该不算是真正的首攀),如果之后又有其它人为这条路线打上bolt,应该要尊重当初以"传统攀登"或"人工攀登"爬上的首攀者所命的名为主.
如果一开始开发路线者是要打上bolt,那之后的人应该要尊重该开发者,不要再重复性的打上其它的bolt,也不要用传统攀登的方式去首攀.
但如果开发者表明了要开发某条路线,之后花了好几个月都还没把bolt打上去,这样不应该;如果打好bolt后,设为close project,3-5年过了还爬不上去,却也不开放给他人爬,这样也是不应该.
作者:
逛山
时间:
2010-4-16 15:37
对于"Close Project",一般的攀岩者当然可以不去理会照样爬该路线,美国就曾经发生过因为偷爬别人的"close project",而遭受到枪击的事件.
额贼!还拿枪打呢!
作者:
老雷
时间:
2010-4-16 16:38
你把大锅用WORD 转换成简体了!!
作者:
老雷
时间:
2010-4-16 16:39
你把大锅用WORD 转换成简体了!!
作者:
老雷
时间:
2010-4-16 16:40
你把大锅用WORD 转换成简体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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